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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9: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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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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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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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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