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当天不可以离婚的。且协议离婚,还应当由当事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一、异地离婚需要些什么证件?
异地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离婚需要男女双方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携带好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外地户口怎样才能在异地离婚
户籍异地离婚的办理方式:若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起诉离婚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携带以上资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户先对双方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