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哪些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01:19:28
建设工程施工哪些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法律分析。(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导读法律分析。(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法律分析: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哪些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法律分析。(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