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协议应该要准确的表达出双方的意思。如果个别内容的缺失或是变更,就可能会使协议的书面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有很大差异,导致纠纷的再次发生。工伤赔偿协议应当主要包括双方的主要情况、理赔的具体内容、赔偿金额和支付时间、双方签字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一、调解达成协议后怎么办
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调解书是什么
了解离婚调解书是什么,首先我们要先清楚诉讼离婚的程序。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知,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是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
那么,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这就涉及离婚调解书的生效和离婚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