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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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17:50:39
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职工受工伤的,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导读法律分析。职工受工伤的,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职工受工伤的,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职工受工伤的,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