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公户对公户必须开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16:30:57
文档

公户对公户必须开吗

法律主观。;公账不是必须开,属于不纳税或是非开票项目的话,不需要开票。涉及到涉税项目的,需要开具。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法律客观。;
推荐度:
导读法律主观。;公账不是必须开,属于不纳税或是非开票项目的话,不需要开票。涉及到涉税项目的,需要开具。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公账不是必须开,属于不纳税或是非开票项目的话,不需要开票。涉及到涉税项目的,需要开具。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文档

公户对公户必须开吗

法律主观。;公账不是必须开,属于不纳税或是非开票项目的话,不需要开票。涉及到涉税项目的,需要开具。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法律客观。;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