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为:第三人取得债权人地位,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等,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不是无效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是无效的,只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权人不可以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吗?
债权人不能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有: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合同;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经过合法手续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合法的债权受让人并且该债权转让已经通知给债务人,由于是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奏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