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保:
1.个人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调整
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②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个人医疗保险如何筹资
①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②合理划分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个人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确定
①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②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
③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4.个人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①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③稳定住院保障水平,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④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⑤逐步缩小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