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夫妻之间有一方自动写下放弃财产承诺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14:39:36
文档

夫妻之间有一方自动写下放弃财产承诺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部门也不可能给你们公证。公证事项主要是财产问题、资格或者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
推荐度:
导读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部门也不可能给你们公证。公证事项主要是财产问题、资格或者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


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部门也不可能给你们公证。公证事项主要是财产问题、资格或者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夫妻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置?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以上是关于夫妻之间有一方自动写下放弃财产承诺书,在法律上有效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文档

夫妻之间有一方自动写下放弃财产承诺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部门也不可能给你们公证。公证事项主要是财产问题、资格或者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