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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23: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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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开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效的时间是1990年5月19日由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什么时候会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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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开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效的时间是1990年5月19日由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什么时候会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续期。


开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效的时间是1990年5月19日由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什么时候会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续期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如果是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如果是其他类型用地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如果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会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的处理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该内容由 张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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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开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效的时间是1990年5月19日由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什么时候会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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