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不能出境,需申请换发新护照。根据相关法规,持有者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注意事项:确认护照有效期、联系接待单位、提前办理新证件。
法律分析
护照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不能出境。一般各国对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就不给办理签证,护照持有者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新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一)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三)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公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出入境旅行时,请提前确认护照有效期至少有6个月,并且没有破损,签证在有效期内并且与您的出入境目的相符。
2、在出发前与对方国家的接待人员提前联系,在入境时有人接待或者能够联系上接待单位,从而确保正常入境目的国家。
3、如果近期有出境计划,证件有效期又不足6个月,可以前往居住地附近的出入境受理点换发新的出入境证件了。尤其是去往落地签、免签国家的客人。不要到机场才发现,被制止出境或无法离境。
看完后是不是要赶快看一下自己的护照还有多久失效呢,如果不足6个月就赶快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个新护照吧。
结语
请及时检查您的护照有效期,确保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如果不足6个月,请尽快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新护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持有护照的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特别是计划前往落地签、免签国家的旅客,务必确保护照有效期符合要求,以免遇到出境或无法离境的情况。请牢记以上注意事项,保障您的出行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二条 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取护照的工本费、加注费。收取的工本费和加注费上缴国库。
护照工本费和加注费的标准由价格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六条 本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签发的护照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