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签劳动合同,发生经过认定的工伤,单位要负责。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法律援助。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期限规定如下:工伤认定期限的计算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天。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怎样做工伤认定
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或者亲属)应当及时申报。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经过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三、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
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意见不同的问题:职工或者近亲属都不是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伤的认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经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真正认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不主动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