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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范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23:24:41
文档

经济犯罪案件范围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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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


法律主观: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4、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5、上级部门、当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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