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民诉法和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但从立法原意上,可以作如下判断:
1、当事人上诉后又撤诉,如果尚未过上诉期,原判决没有生效,应当视为未上诉,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
2、当事人上诉后又撤诉的,如果已经过上诉期,原判决已经生效。不能再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后对方撤诉的,原一审判决生效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对于生效的一审判决,可向申请再审,但不影响执行。
撤诉,是指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都是可以上诉的
一、民事诉讼随时都能撤诉吗?
不是的,一般申请撤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并且是自愿提出,而不是被动违心所致。撤回申请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撤事诉讼要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可以不予准许。
撤诉,是指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