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的物业违约金合理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01:27:43
3%的物业违约金合理吗?
法律分析。3%的物业违约金,如果不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30%的,是合理的。如果超过的,属于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的,则可以请求适当的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导读法律分析。3%的物业违约金,如果不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30%的,是合理的。如果超过的,属于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的,则可以请求适当的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3%的物业违约金,如果不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30%的,是合理的。如果超过的,属于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的,则可以请求适当的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的物业违约金合理吗?
法律分析。3%的物业违约金,如果不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30%的,是合理的。如果超过的,属于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的,则可以请求适当的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