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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用卡不还坐牢的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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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用卡不还坐牢的吗?

如果信用卡不还,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要负刑事责任,是有可能会坐牢的。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和冒用这种行为是最为严重的信用卡诈骗,其次就是我们常见的恶意透支。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判处比较重的刑罚。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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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信用卡不还,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要负刑事责任,是有可能会坐牢的。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和冒用这种行为是最为严重的信用卡诈骗,其次就是我们常见的恶意透支。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判处比较重的刑罚。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如果信用卡不还,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要负刑事责任,是有可能会坐牢的。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和冒用这种行为是最为严重的信用卡诈骗,其次就是我们常见的恶意透支。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判处比较重的刑罚。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庆市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3、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4、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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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用卡不还坐牢的吗?

如果信用卡不还,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要负刑事责任,是有可能会坐牢的。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和冒用这种行为是最为严重的信用卡诈骗,其次就是我们常见的恶意透支。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判处比较重的刑罚。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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