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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19: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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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1、转诊的条件是,医院的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病人的。2、医院只能建议,具体决定权归患者。3、患者决定转诊的,及时为其办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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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1、转诊的条件是,医院的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病人的。2、医院只能建议,具体决定权归患者。3、患者决定转诊的,及时为其办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法律分析: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

1、转诊的条件是,医院的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病人的;

2、医院只能建议,具体决定权归患者;

3、患者决定转诊的,及时为其办理。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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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1、转诊的条件是,医院的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病人的。2、医院只能建议,具体决定权归患者。3、患者决定转诊的,及时为其办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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