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质保金扣除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是:
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主要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市政工程质保期有多久?
市政工程质保期是期限有以下规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规定,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1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都有什么?
工程质保金规定是: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
3.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