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需要办理房屋拆迁手续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9:33:24
文档

需要办理房屋拆迁手续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市、县级需要办理的是公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举办常务会议讨论、以及确保征收补偿款项到位等程序,以及获得有关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一条规定,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一、无证房拆迁是否有补偿与赔偿。无证房屋拆迁只能补偿以下三种。1、祖宅即使没有房产证,其房屋的合法性也没有异议。2、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市、县级需要办理的是公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举办常务会议讨论、以及确保征收补偿款项到位等程序,以及获得有关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一条规定,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一、无证房拆迁是否有补偿与赔偿。无证房屋拆迁只能补偿以下三种。1、祖宅即使没有房产证,其房屋的合法性也没有异议。2、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市、县级需要办理的是公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举办常务会议讨论、以及确保征收补偿款项到位等程序,以及获得有关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一条规定,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一、无证房拆迁是否有补偿与赔偿

无证房屋拆迁只能补偿以下三种:

1、祖宅即使没有房产证,其房屋的合法性也没有异议;

2、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在此期间有房屋补贴的,相当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乡镇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涉及到的补偿包括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基于拆迁发生的奖励费用等,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工厂企业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一条

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文档

需要办理房屋拆迁手续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市、县级需要办理的是公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举办常务会议讨论、以及确保征收补偿款项到位等程序,以及获得有关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一条规定,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一、无证房拆迁是否有补偿与赔偿。无证房屋拆迁只能补偿以下三种。1、祖宅即使没有房产证,其房屋的合法性也没有异议。2、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