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好意同乘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
1、属于本方责任的,由本方承担责任,但是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属于对方责任的,那么由对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