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有问题去哪里投诉?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02:43:33
食品卫生有问题去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食品卫生问题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检验科,也可以到售卖点的管理部门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依照本法和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导读法律分析。食品卫生问题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检验科,也可以到售卖点的管理部门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依照本法和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法律分析:
食品卫生问题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检验科,也可以到售卖点的管理部门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依照本法和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食品卫生有问题去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食品卫生问题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检验科,也可以到售卖点的管理部门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依照本法和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