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交通事故对方车损怎么赔偿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02:21:42
文档

交通事故对方车损怎么赔偿

(一)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二)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车辆保险计算公式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三)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推荐度:
导读(一)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二)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车辆保险计算公式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三)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一)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

(二)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车辆保险计算公式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三)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年限相关法律规定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再追究怎么办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提起诉讼。由交管部门调解赔偿,并非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履行靠双方自觉,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鉴于上述规定,若对方反悔并起诉至人民,当事人可以把交通事故调解书当做证据提交给,由人民依法审理。

文档

交通事故对方车损怎么赔偿

(一)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二)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车辆保险计算公式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三)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