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老公前妻户口还没迁走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4 14:57:13
二婚老公前妻户口还没迁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前妻的户口还不迁走,可以带着当时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导读法律分析。前妻的户口还不迁走,可以带着当时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前妻的户口还不迁走,可以带着当时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二婚老公前妻户口还没迁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前妻的户口还不迁走,可以带着当时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