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4:35:01
合同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导读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