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放弃继承权属于特定的继承人,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
(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如果对放弃继承权反悔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
一、继承人可不可以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具体规则如下: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根据其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的遗憾,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的开始。
二、放弃继承权后有效时间
放弃继承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根据其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的遗憾。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的开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