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夫妻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算合同吗
(一)财产分割协议算合同,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概念,不过,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不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
(二)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在订立该协议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的情形的,该协议即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二、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反悔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反悔可以向起诉。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离婚后一年内,双方约定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人民审理后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离婚有哪些实质条件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三、离婚时签署的放弃财产的协议有效吗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夫妻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在完成离婚登记后,该离婚协议书生效,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在订立该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就该财产分割协议向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撤销后该协议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二)》第,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