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土地纠纷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土地承包纠纷,另一种是组、村、乡、县等之间的土地边界纠纷,如果你说的是前者,那就不归国土部门管,由农业部门管,如果是后者由国土部门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