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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误差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1: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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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误差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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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一、房屋面积怎么算

买房之前,购房者应该先对房屋面积进行了解,主要清楚它是怎么计算的,房屋面积可以分为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一般来说,产权登记主要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而建筑面积也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的,但产权面积跟建筑面积并不一定是相等的。因为产权面积指的是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是记录在产权证书中的,并且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来确定的。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其实主要是指房屋实测面积,就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它与房屋的实用面积和实用率计算有着直接关系。虽然现在都是高层住宅,但是大多数的房子都是单层建筑,只按一层的面积计算,包括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而如果是多层的房子,那么建筑面积按单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房屋面积的套路有哪些

1、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2、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3、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此外,还有一种开发商的销售套路就是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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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误差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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