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
一、一般可以通过一定标准计算的是:
1、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是:
1、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一、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哪些费用
1、残疾赔偿金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如下:1、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