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在雇佣关系中对雇工造成伤害需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致残和因伤死亡增加了更多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解释,雇主对雇员人身损害负赔偿责任,第三方也可被要求赔偿。雇主可向第三方追偿。发包人和分包人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应与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范围不适用此规定。
法律分析
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工受到伤害,雇主存在过错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雇佣关系伤残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种:
1、一般项目: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致残的在前述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
(1)、被扶养人生活费;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伤残赔偿金;
(4)、精神损害赔偿金;
(5)、康复费;
(6)、后续治疗费。
3、因伤死亡的在前述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
4.《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结语
在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工受到伤害,雇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致残和因伤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伤残赔偿金等。根据最高人民的解释,如果雇员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应与雇主连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关系不适用上述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