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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身份证换证网点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24 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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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以前往派出所和分(县)局点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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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以前往派出所和分(县)局点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以前往派出所和分(县)局点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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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以前往派出所和分(县)局点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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