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育费不属于遗弃。遗弃罪主要是对负有义务的家庭成员产生的虐待和伤害。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父母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父母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抚养费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终止给付子女抚养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法律对未成年人抚养的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抚养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