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能随意撤销,因为它是原夫妻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的结果,双方共同作出的意思表示。一般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财产给予他人,受赠人只需接受即可,赠与人可依单方意思表示撤销。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中对赠与的财产进行撤销一般情况下是不准许的。一般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受赠人只要接受即可,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撤销赠与合同;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原夫妻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的结果,是双方共同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单独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撤销条件和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撤销条件和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财产的撤销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共同的意愿并达成一致。其次,撤销请求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提出,超过规定的时限将无法撤销。此外,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了另一方,撤销可能会受到。此外,法律还对特定情况下的撤销做出了,比如赠与方在撤销时已经过世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撤销问题上,需要仔细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撤销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仔细考虑,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共同的意愿并达成一致,且撤销请求需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此外,若财产已转移给对方,撤销可能会受到。对于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撤销,应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以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