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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1级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27 1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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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1级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一级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待遇,并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工作岗位。同时,如果需要生活护理的话,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金额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法律分析;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资的27个月。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3.其他费用,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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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一级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待遇,并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工作岗位。同时,如果需要生活护理的话,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金额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法律分析;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资的27个月。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3.其他费用,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一级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待遇,并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工作岗位。同时,如果需要生活护理的话,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金额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资的27个月;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

3.其他费用,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拓展延伸

合肥工伤1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合肥工伤1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护理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合肥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其伤残津贴之和不得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六十。伤残津贴期自办理伤残登记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合肥工伤1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护理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则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其伤残津贴之和不得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六十。

结语

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待遇,同时也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工作岗位。如果需要生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金额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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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1级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一级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待遇,并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工作岗位。同时,如果需要生活护理的话,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金额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法律分析;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资的27个月。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3.其他费用,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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