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同意分配,单方签字无效。在善意第三方以合理价格取得财产的情况下,可认定为有效。共同财产包括物资、资金和抽象财产,需按国家规定评估分配。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签字方可有效,若只有一方签字则一般视为无效。但如果善意第三方以合理价格取得该财产,则可以认定为有效。
2、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法律上认定的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并且双方都有使用权。在分配财产时,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同意度量标准进行评估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