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第二次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诉讼请求,即基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问题的请求。3、陈述事实与理由,即写清结婚的过程,基本情况,离婚的理由,第一次离婚的情况,对财产、子女等问题的意见。4、写明起诉时所交人民的名称,并由原告签名按手印。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因人而异,需要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