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流程怎么走
1、首先当事人提起自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对自诉案件,人民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3、经审理后会依法对自诉案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二、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1、人民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2、人民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于上列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