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公开开庭审理,如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违法法定程序的,都可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