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者抗诉的,第二审必须启动第二审程序。不过,二审作出了终审判决,但判决并不一定是直接判决。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
1、维持原判第二审认为原判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抗诉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驳回维持原判。如果认为原判太轻,没有提出抗诉,也维持原判;
2、改判第二审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二审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查明事实后可以改判;
3、发回重审事实不清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一、案件再审企业注销如何处理
案件再审企业注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4、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5、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
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