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被告人是可以进行反诉的。如果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则本诉的被告可以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受诉的人民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的反请求。
一、反诉和上诉的区别
上诉,指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及因此引起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原审人民应当在5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二、提起反诉应满足什么条件
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反诉案件有几天上诉期
反诉案件有15天的上诉期。反诉是指被告以原告为被告,与被告提起的诉讼有关的反诉。如果案件在进行受理之后,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一并审理。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反人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