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由基层管辖,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中级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其认为应当审理的案件。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去哪个级别起诉即涉诉案件应由哪个级别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如下:1.基层人民(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高级、最高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管辖。
2.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拓展延伸
选择合适的管辖权:民事诉讼的级别和适用条件
选择合适的管辖权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应在基层人民起诉。基层人民是指乡镇人民、街道人民等。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民事诉讼可能需要在中级人民或高级人民提起。适用条件包括案件涉及的金额、地域、特定法律规定等。当事人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权。选择正确的管辖权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审理。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应由基层人民管辖,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特定情况下,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也可以管辖相应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在选择合适的管辖权时,需要考虑案件涉及的金额、地域和特定法律规定等因素。正确选择管辖权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有效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