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地域管辖原则。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外地人在本地,本地为其经常居住地的,本地具有管辖权。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本地都可能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
应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一般的地域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外地人在本地,本地为其经常居住地的,本地具有管辖权;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等,本地都可能有管辖权。
拓展延伸
外地人起诉权益保障:本地是否开放对外地人的诉讼渠道?
本地通常是开放对外地人的诉讼渠道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无论其身份是否为本地居民。外地人在本地起诉时,应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会依法审理案件,保障外地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外地人在起诉前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能够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保障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具体案情判断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可能具有管辖权。本地对外地人的诉讼渠道是开放的,应保障其诉讼权利。外地人在本地起诉需遵守法律程序,提供必要证据和材料。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