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婚姻起诉费用承担的规定是: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3、一般情况下,一审诉讼费用由双方共享,二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直接承担;
4、双方提起上诉时,二审根据判决结果决定由双方分担或者一方承担。
提起离婚诉讼时,一般是谁做原告,谁先交诉讼费,但诉讼费属于预付性质。离婚诉讼一般包括离婚、抚养权和抚养费、财产分割三种诉求,其中离婚与抚养权和抚养费纠纷属于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纠纷;财产分割属于离婚双方因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同。如果被告负责财产,无法支付高额诉讼费用,原告可以向申请减少或免除诉讼费;也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做出战略选择,让对方主动提出财产分割主张,支付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