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果不服可向申请撤销,根据《仲裁法》第5规定,裁决存在多种情形可撤销,如无仲裁协议、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程序违法、伪造证据等。劳动仲裁裁决一般在45天内结束,可延期15天。补正材料、增加变更申请、合并处理反申请等情形会重新计算期限,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
法律分析
一、对仲裁结果不服是否可以向提起诉讼
1、如果对仲裁结果产生异议,是可以向申请撤销的。一般期限为6个月。如果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对申请撤销: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仲裁结果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等;
(3)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仲裁结果涉及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众裁判的证据等;
(6)仲裁人员在审理案件期间具有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
2、法律依据:根据《仲裁法》第五十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人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仲裁裁决一般多久做出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结语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规定,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向申请撤销裁决。申请撤销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果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结果超出协议范围、程序违法、伪造证据、对方隐瞒证据或仲裁人员受贿等情形,都可以向提起撤销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一般应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如有复杂情况可延长15日。根据具体情况,仲裁期限可能会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