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监狱的狱警不属于司法。
司法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政治部警务部(司法局)、高级人民司法总队、中级人民司法支队、基层人民司法大队组成。
监狱管理机关是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这些机关的人民进行的是司法行政管理行为,行使司法行政权利,虽然他们臂章和胸徽上有“司法”字样,但这不是代表他们是司法,而是说明其上级管理部门是司法行政机关,所以监狱管理机关的人民不属于司法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第二十 担任人民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第二十九条 国家发展人民教育事业,对人民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思想、法制、业务等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分别规定不同岗位的服务年限和不同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