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有什么作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9 21:27:39
文档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有什么作用?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的作用是可以为当事人来求得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在这个辩护词书写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基本的格式的问题,这样的话格式清楚才能够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内容。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从被告人王xx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
推荐度:
导读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的作用是可以为当事人来求得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在这个辩护词书写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基本的格式的问题,这样的话格式清楚才能够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内容。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从被告人王xx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的作用是可以为当事人来求得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在这个辩护词书写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基本的格式的问题,这样的话格式清楚才能够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内容。

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

从被告人王xx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人王聪没有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出于朋友义气,参加打架的行为其行为应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

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等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本案件中,被告人王xx等人的行为实际侵犯的是社会的秩序,而非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设想一下,被告方都是一帮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打架行为。这样的环境,与寻衅滋事罪的发生的环境是一样的。

一、被害人对整个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

xx市xx区人民xx检刑诉(2011)54号起诉书指控: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等因朋友交通事故矛盾与被害人因言语不和,发生相互殴打。被告人王xx走上犯罪道路具有多重因素,法律应当对其行为作出否定评价,追究其刑事责任,实现刑罚的目的。但是,在评价被告人王xx行为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被害人尽管是被告人王xx等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但是其本人对整个案件的发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整个案件行为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被告人王xx虽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从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来看,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显然也是导致被告人犯罪的诱因。

在日常生活当中寻衅滋事的这样的一种行为,对于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一旦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街道举报线索,机关就会进行一个立案处理的过程,当然当事人可以写一个辩护词的。

文档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有什么作用?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的作用是可以为当事人来求得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在这个辩护词书写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基本的格式的问题,这样的话格式清楚才能够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内容。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从被告人王xx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