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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9 19: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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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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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


法律分析: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60元---100元)×陪护时间

护理依赖程度可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120/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详见以下对照表:

陕西省2021年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

一级(100%)22858元×20年=457160元

二级(90%)457160元×90%=411444元

三级(80%)457160元×80%=365728

四级(70%)457160元×70%=320012

五级(60%)457160元×60%=274296

六级(50%)457160元×50%=228580

七级(40%)457160元×40%=1828

八级(30%)457160元×30%=137148

九级(20%)457160元×20%=91432

十级(10%)457160元×10%=45716

农村居民伤残等级

一级(100%)6503元×20年=130060元

二级(90%)130060元×90%=117054元

三级(80%)130060元×80%=104048元

四级(70%)130060元×70%=91042元

五级(60%)130060元×60%=78036元

六级(50%)130060元×50%=65030元

七级(40%)130060元×40%=52024元

八级(30%)130060元×30%=39018元

九级(20%)130060元×20%=26012元

十级(10%)130060元×10%=13006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4571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13006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5年=10367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5年=28815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2012年度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12个月×6个月=22165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综合予以确定。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1、医药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2、营养费:30元/天;

3、护理费:97.5元/天;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1024.2元×20年×20%=84096.8元;农村标准:7160.5元×20年×20%=282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5012元×(18岁-实际岁数)×20%÷2人;农村标准:5556元×(18岁-实际岁数)×20%÷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精神抚慰金:九级残疾一般为10000元-16000元。

10、鉴定费:凭报销。

11、后续治疗费:待时机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12、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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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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