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小孩的,女方可以向起诉要求男方配合其行使探视权。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已经判决了探视权怎么行使的,女方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一、民法典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民法典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如果男方已经给了女方彩礼但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双方虽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没有一起生活又离婚,又或者说婚前男方已经给了彩礼但离婚后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人民审查核实确有以上情况的,要求女方予以返还。
二、女方再婚男方还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再婚男方还要给抚养费。拒绝支付抚养费不可以,不管女方再婚或者其他任何原因理由,男方都不可以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否则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起诉男方,向申请判决男方支付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处理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
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的,女方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已作出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女方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对各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男方有义务根据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将孩子交给女方。男方拒绝履行的,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女方也可以找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或者双方及其长辈对孩子的抚养权再进行协商。可以强制执行探视权。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孩子的,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配合直接行使探视权;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向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强制执行探视权的,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