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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扣可以叫别人取车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9 2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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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扣可以叫别人取车吗?

法律分析。不能。有牌照的电动车车主在取车时,需要携带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单)。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扣的驾驶人,需携带电动车、合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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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不能。有牌照的电动车车主在取车时,需要携带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单)。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扣的驾驶人,需携带电动车、合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法律分析:

不能。有牌照的电动车车主在取车时,需要携带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单)。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扣的驾驶人,需携带电动车、合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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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扣可以叫别人取车吗?

法律分析。不能。有牌照的电动车车主在取车时,需要携带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单)。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扣的驾驶人,需携带电动车、合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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