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和电瓶车相撞扣车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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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9 23:32:29
汽车和电瓶车相撞扣车几天
一、汽车和电瓶车相撞扣车几天。1、汽车和电瓶车相撞,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二、交警扣留车辆怎么取回。1、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导读一、汽车和电瓶车相撞扣车几天。1、汽车和电瓶车相撞,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二、交警扣留车辆怎么取回。1、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一、汽车和电瓶车相撞扣车几天
1、汽车和电瓶车相撞,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二、交警扣留车辆怎么取回
1、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汽车和电瓶车相撞扣车几天
一、汽车和电瓶车相撞扣车几天。1、汽车和电瓶车相撞,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二、交警扣留车辆怎么取回。1、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